贵州公布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评估医院名单!教育部明确三种情况不能返校
贵州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
评估定点医院名单
为做好贵州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评估服务工作,为群众提供健康咨询,方便群众正确识别禁忌症,让适宜人群放心接种,现将贵州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评估定点医院名单公布如下:
接种禁忌: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
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符合办理病种类别以内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应住院证明、门诊疾病证明及相关检查资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医疗机构备查)。
评估程序:
1.申请人向辖区定点医院电话预约后,按预约时间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病历资料等到定点医院进行评估。
2.对资料齐全的申请人,定点医院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如有调整,按相关最新标准执行)对申请人进行评估。对检查资料不全的申请人,转至专科门诊挂号进行临床检查、检验;评估工作需相关科室会诊的,安排相关专科医生会诊。
3.经诊查评估,具有明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的,由定点医院医生填写《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评估表》,加盖医院公章或医院授权的科室诊断书专用章,作为申请人本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的依据。
4.如申请人为未成年人,需监护人陪同。
教育部明确:
这三种情况,不能返校
近日,教育部召开全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调度会议,深入贯彻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近期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和秋季开学等工作。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德尔塔变异毒株传染性增强等特性,认真研判对学校疫情防控提出的新要求,封堵防控漏洞,从严从紧从细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科学谋划秋季学期学生返校有三条硬性标准:学校疫情防控条件达不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能返校。学校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不能返校。有效应急预案和演练落实不到位的,不能返校。
会议强调——
一是要压实属地责任。各级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根据疫情形势变化,科学制定、动态调整秋季学期开学方案和疫情防控方案并及时上报,全面准备秋季学期返校工作。结合实际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人员物资、隔离场所等准备,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疫情风险能力。
二是要从严做好健康管理和健康监测。将疫情防控要求精准落实到每一位师生。对不同风险地区师生分类明确返校要求,做好开学返校前的健康监测及返校途中防护。
三是要从严落实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组织领导,加强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督导检查。严格校园重点场所环境消杀,落实勤洗手、常通风等防控措施。
会上,北京市教委、湖北省教育厅、清华大学介绍了近期疫情防控工作和秋季学期开学考虑。广东省教育厅介绍了前期应对处置突发疫情的有效做法。
“共和国勋章”获得者、中国工程院钟南山院士在发言中充分肯定疫情发生以来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取得的突出成效,介绍德尔塔变异毒株特点,强调疫苗接种对群体防护的重要性,强调关注受疫情影响师生的心理疏导。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施国庆研究员从学校疫情防控、持续开展健康教育、加强室内通风、严格健康监测、强化校园管理、疫情追踪分析研判、疫情应对措施、推进疫苗接种等方面,对学校近期疫情防控提出指导建议。
视频会议在教育部设主会场,在各省级教育部门、部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设分会场。教育部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专项工作组负责人,各省级教育部门、部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分管负责人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参会。
编辑:刘添元 李娟 王培
统筹:晏海艳
编审:王璐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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